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钟代刚代理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钟代刚代理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3月29日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兴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钟代刚代理兴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兴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9日
来源:兴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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