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法院贯彻国发2号文件精神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亮点黔西南讯 2月7日上午,望谟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和全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吃透精神,结合实际,履行职责,着力四个方面工作为县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认清形势,提高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要从思想上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在司法岗位上,变部门思考为全局谋划,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在司法功能上,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努力谋求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司法形式上,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理、就地办案,通过能动司法手段调整处理好各类社会经济关系。
二是优化环境,从大局出发全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从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优化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全力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规范行政行为,优化行政环境;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优化执行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信访环境等方面入手,着眼于打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宽松氛围。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对一切有利于发展的做法予以坚决支持,对一切合法权益给予坚决保护,对一切阻碍发展的行为进行坚决制止,旗帜鲜明地支持创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为干事创业努力营造健康宽松的法治环境。
三是发挥职能,促进县域特色经济发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住国务院支持贵州发展的政策,促进我县当前交通、水利、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民营经济、原生态民族文化及红色旅游、民族文化产业等重点领域和特色经济项目,坚持能动司法,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预防发生纠纷。主动配合县委、政府职能部门,合力解决争议,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探索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易引发争议的重要事项、重要环节进行把关。
四是加强学习,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自身建设 。大力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全面增强保障和服务加快发展的自觉性和本领,确保人民法院始终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服务于科学发展,始终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创造安定团结的环境,为当地的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王 松报道)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