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公安消防大队:洪峰烈火淬忠诚 铁血为民保平安
贵州省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洪峰烈火淬忠诚 铁血为民保平安
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西接册亨县、北与安顺市紫云县、东与黔南州罗甸县接壤、南邻广西区乐业县。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成立于1997年,现有官兵26人,主要担负望谟县3005.5平方公里、17个乡镇、32万人、98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
14年来,大队官兵历经雨雪凝冻、百年大旱、惊涛骇浪的洗礼,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被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大队官兵先后有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8人荣立个人二等功、48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发扬传统、筑牢警魂,千锤百炼锻造钢铁团队
人们常说“中国贫困看贵州、贵州贫困看望谟、望谟贫困看麻山”,“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坚忍不拔、坚持不懈”的麻山精神成了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传家宝。建队以来,大队党委以“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以“学习型、民主型、团结型、实干型、廉洁型”班子建设活动为载体,增强党委班子“号召力、凝聚力、向心力、生命力和防腐力”,狠抓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战斗精神、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大队全体官兵安心本职工作,扎根边远山区,维护民族团结、确保望谟安全稳定。
水火肆虐、勇者无畏,赤胆忠心彰显铁军风采
“有警必出、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是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向驻地群众发出的庄重承诺,面对危险,大队官兵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忠诚赞歌……
2008年5月26日凌晨,望谟县乐旺、打易、新屯等乡镇急降大暴雨,导致望谟河流域洪水泛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21名官兵赶赴新屯镇纳包村,发现一座孤岛上有11人被洪水围困,洪水仍在猛涨,消防官兵迅速采取大绳横渡,深入孤岛营救被困群众,成功将11名被困群众安全救出。通过1天的奋战,官兵们在新屯镇纳包村、民族小学、桃源酒店营救出被困群众42人,紧急疏散群众600余人,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官兵们向灾区送水228余吨,搬运沙袋2500余袋,装运沙石220余车,装运救援木料190余车,帮助灾区恢复重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300余万元。
2010年2月24日,望谟县复兴镇岜赖村岜赖组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大火危及岜赖液化气站,大队官兵冒着生命危险赶赴现场,对液化气站进行保护,将仓库230个液化气罐转移到安全地带,成功保护了该液化气站和附近20余栋民房。
2010年3月12日,望谟县复兴镇环城路一饭店发生火灾,大队立即出动15名官兵火速赶赴现场,通过侦察发现3楼、4楼、5楼共有13名被困人员,大队官兵冒着生命危险成功营救了被困的13名人员,并保护了周围10余栋民房免受火灾吞噬,挽回经济损失达150余万元。
2011年6月6日,望谟县复兴镇、打易镇、打尖乡等8个乡(镇)出现特大暴雨。两小时内,望谟河上游的打易镇降水量高达315毫米,引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大灾面前,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第一时间紧急出动三个突击队,第一时间拉响消防警报,开启喊话器,唤醒了深夜正在沉睡的群众,第一时间组织营救、疏散群众,让县城4.5万人得到迅速安全转移,第一时间参与灾害重建,帮助受灾群众清除淤泥,恢复家园。大队官兵连续奋战7昼夜,营救遇险人员258人,紧急疏散被困群众4537人;排查危险房屋296栋,排涝14230余吨,清淤10037立方,抢救财产1600多万元,保护财产1.1亿余元,充分发挥了抗洪抢险救援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充分体现了消防官兵在关键时刻,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的优良品质,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对望谟消防官兵在“6·06”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秉公执法铸就忠诚警魂
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导,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2007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4500余份,召开5次大型消防工作会议、20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社区和50户以上大村寨均健全了消防组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签订村民防火公约,配备了必要的灭火设备,制定了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大力组织开展了农村房改、电改、灶改等农村防火工作;共检查单位和场所618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20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85处,排查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火灾四项指数连续5年在上级下达的控管目标以内。
心系百姓、情系驻地,竭诚奉献抒写为民情怀
建队以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秉承“服务驻地发展、构筑和谐望谟”的建队理念,关注民生,情系百姓,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
2007年2月15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驱车30多公里,慰问大观乡结对帮扶的王家明、陈德刚、蒙忠等9户特困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大米、棉被和慰问金。并经常深入大观乡帮助指导9户特困户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在大队官兵的帮扶下,9户特困户现已走上了脱贫奔小康的道路。
2008年,“5·26”特大洪灾发生后,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带着大米、食用油、水果等看望慰问了“5·26”特大洪灾中幸存下来的孤寡老人赵仕海和韦相棋。此后,大队官兵将两位老人所在的新屯镇敬老院作为大队长期帮扶对象,定期给他们送去衣服、棉被、大米、食用油、水果、饮料等生活用品,特别是逢年过节,大队官兵都要去敬老院接2位老人来大队与官兵们一起过节。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望谟县境内连续9个月干旱无雨,致使县内大部分河流、湖泊、水井干涸,树木干枯,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率先在全省发出“抗旱防火两不误,节约点滴我先行”倡议书。灾情发生后,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不分白昼,不论远近、深入农家院坝、田间地头为群众送水3600余吨,解决了5万余人、4.0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浇灌农作物38700余亩,协助林业部门扑救森林火灾46起,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
2010年3月,望谟县麻山乡受旱8000余人饮水困难,牛羊濒临渴死,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动1辆水灌消防车和3名官兵进驻麻山乡,并向麻山人民群众许下了“麻山不下雨,我们不回城!”的庄严承诺。在此期间,大队官兵向麻山乡敬老院、麻山小学、朝阳村和孤寡老人及老、弱、病、残、孕、幼等送水290余吨,有效缓解了该乡8000多群众的饮水困难,确保了该乡12000多头(只)牲畜安全度过旱期。2010年4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消防官兵“麻山不下雨,我们不回城!”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2011年12月18日,大观乡九年制学校王娴、冉孟洋、杨秀琴等9名特困学生由于家庭贫困面临辍学,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得知情况后,立即给9名贫困学生送去5600元生活费、大米、棉被和学习用品,并与大观乡九年制学校签订了《资助贫困学生协议书》,按照每生每月生活费200元的标准定时寄到特困学生的指定银行帐户中,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近年来,望谟消防大队组织官兵参加义务献血、“慈善一日捐”、“向灾区捐款”等各类捐款26次,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10余万元。
2011年12月,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得知望谟县投资4亿元年产120万吨的“十二五”重点工程森垚水泥厂建设项目因缺水面临停工,立即调派2辆大吨位水灌消防车和6名官兵每天前往项目工地送水,确保了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建设。
14个春夏秋冬,5000多个日日夜夜,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用心血和汗水确保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诠释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的三句话总要求,践行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铮铮誓言。
14年来,大队官兵历经雨雪凝冻、百年大旱、惊涛骇浪的洗礼,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集体三等功3次,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抗洪抢险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被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评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大队官兵先后有3人荣立个人一等功、8人荣立个人二等功、48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发扬传统、筑牢警魂,千锤百炼锻造钢铁团队
人们常说“中国贫困看贵州、贵州贫困看望谟、望谟贫困看麻山”,“艰苦奋斗、艰苦创业、坚忍不拔、坚持不懈”的麻山精神成了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传家宝。建队以来,大队党委以“创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为目标,以“学习型、民主型、团结型、实干型、廉洁型”班子建设活动为载体,增强党委班子“号召力、凝聚力、向心力、生命力和防腐力”,狠抓部队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坚持把理想信念教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战斗精神、民族政策教育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使大队全体官兵安心本职工作,扎根边远山区,维护民族团结、确保望谟安全稳定。
水火肆虐、勇者无畏,赤胆忠心彰显铁军风采
“有警必出、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是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向驻地群众发出的庄重承诺,面对危险,大队官兵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曲忠诚赞歌……
2008年5月26日凌晨,望谟县乐旺、打易、新屯等乡镇急降大暴雨,导致望谟河流域洪水泛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出动21名官兵赶赴新屯镇纳包村,发现一座孤岛上有11人被洪水围困,洪水仍在猛涨,消防官兵迅速采取大绳横渡,深入孤岛营救被困群众,成功将11名被困群众安全救出。通过1天的奋战,官兵们在新屯镇纳包村、民族小学、桃源酒店营救出被困群众42人,紧急疏散群众600余人,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官兵们向灾区送水228余吨,搬运沙袋2500余袋,装运沙石220余车,装运救援木料190余车,帮助灾区恢复重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达2300余万元。
2010年2月24日,望谟县复兴镇岜赖村岜赖组后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大火危及岜赖液化气站,大队官兵冒着生命危险赶赴现场,对液化气站进行保护,将仓库230个液化气罐转移到安全地带,成功保护了该液化气站和附近20余栋民房。
2010年3月12日,望谟县复兴镇环城路一饭店发生火灾,大队立即出动15名官兵火速赶赴现场,通过侦察发现3楼、4楼、5楼共有13名被困人员,大队官兵冒着生命危险成功营救了被困的13名人员,并保护了周围10余栋民房免受火灾吞噬,挽回经济损失达150余万元。
2011年6月6日,望谟县复兴镇、打易镇、打尖乡等8个乡(镇)出现特大暴雨。两小时内,望谟河上游的打易镇降水量高达315毫米,引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大灾面前,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第一时间紧急出动三个突击队,第一时间拉响消防警报,开启喊话器,唤醒了深夜正在沉睡的群众,第一时间组织营救、疏散群众,让县城4.5万人得到迅速安全转移,第一时间参与灾害重建,帮助受灾群众清除淤泥,恢复家园。大队官兵连续奋战7昼夜,营救遇险人员258人,紧急疏散被困群众4537人;排查危险房屋296栋,排涝14230余吨,清淤10037立方,抢救财产1600多万元,保护财产1.1亿余元,充分发挥了抗洪抢险救援突击队和主力军作用,充分体现了消防官兵在关键时刻,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的优良品质,树立了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对望谟消防官兵在“6·06”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了跟踪报道,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秉公执法铸就忠诚警魂
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认真履行职责,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主导, 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2007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4500余份,召开5次大型消防工作会议、20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社区和50户以上大村寨均健全了消防组织,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签订村民防火公约,配备了必要的灭火设备,制定了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大力组织开展了农村房改、电改、灶改等农村防火工作;共检查单位和场所6188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208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85处,排查整治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火灾四项指数连续5年在上级下达的控管目标以内。
心系百姓、情系驻地,竭诚奉献抒写为民情怀
建队以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秉承“服务驻地发展、构筑和谐望谟”的建队理念,关注民生,情系百姓,帮群众之所需,解群众之所难……
2007年2月15日,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驱车30多公里,慰问大观乡结对帮扶的王家明、陈德刚、蒙忠等9户特困群众,为他们送去了大米、棉被和慰问金。并经常深入大观乡帮助指导9户特困户自主创业、脱贫致富,在大队官兵的帮扶下,9户特困户现已走上了脱贫奔小康的道路。
2008年,“5·26”特大洪灾发生后,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带着大米、食用油、水果等看望慰问了“5·26”特大洪灾中幸存下来的孤寡老人赵仕海和韦相棋。此后,大队官兵将两位老人所在的新屯镇敬老院作为大队长期帮扶对象,定期给他们送去衣服、棉被、大米、食用油、水果、饮料等生活用品,特别是逢年过节,大队官兵都要去敬老院接2位老人来大队与官兵们一起过节。
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望谟县境内连续9个月干旱无雨,致使县内大部分河流、湖泊、水井干涸,树木干枯,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率先在全省发出“抗旱防火两不误,节约点滴我先行”倡议书。灾情发生后,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不分白昼,不论远近、深入农家院坝、田间地头为群众送水3600余吨,解决了5万余人、4.06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浇灌农作物38700余亩,协助林业部门扑救森林火灾46起,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1500余万元。
2010年3月,望谟县麻山乡受旱8000余人饮水困难,牛羊濒临渴死,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动1辆水灌消防车和3名官兵进驻麻山乡,并向麻山人民群众许下了“麻山不下雨,我们不回城!”的庄严承诺。在此期间,大队官兵向麻山乡敬老院、麻山小学、朝阳村和孤寡老人及老、弱、病、残、孕、幼等送水290余吨,有效缓解了该乡8000多群众的饮水困难,确保了该乡12000多头(只)牲畜安全度过旱期。2010年4月2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以消防官兵“麻山不下雨,我们不回城!”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2011年12月18日,大观乡九年制学校王娴、冉孟洋、杨秀琴等9名特困学生由于家庭贫困面临辍学,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得知情况后,立即给9名贫困学生送去5600元生活费、大米、棉被和学习用品,并与大观乡九年制学校签订了《资助贫困学生协议书》,按照每生每月生活费200元的标准定时寄到特困学生的指定银行帐户中,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近年来,望谟消防大队组织官兵参加义务献血、“慈善一日捐”、“向灾区捐款”等各类捐款26次,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达10余万元。
2011年12月,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得知望谟县投资4亿元年产120万吨的“十二五”重点工程森垚水泥厂建设项目因缺水面临停工,立即调派2辆大吨位水灌消防车和6名官兵每天前往项目工地送水,确保了该工程的正常施工建设。
14个春夏秋冬,5000多个日日夜夜,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官兵用心血和汗水确保全县未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事故,诠释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的三句话总要求,践行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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