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今年以来,望谟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行使行政监察职能,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四举措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放水到田”,把党和政府的政策送入千家万户。
一是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电子监管系统。投资57.5万元建立涉农资金、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网络监管系统,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将涉农资金的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补贴标准、资金数量、收益对象、实施单位等情况一律录入系统,同时,在资金正式划拨后立即报县纪委纠风室、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备案,接受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截止2012年9月底,全县共有14个部门上报备案涉农项目共205个,总金额22623.7780万元;电子网络监管系统监管灾后重建项目111个(其中,已完工32个,在建79个),累计到位资金88478.1万元。
二是实施重点监控。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有可能存在问题的17个乡(镇)和14个部门实施重点监控,由县纪委牵头,抽调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等部门同志组成5个检查组进行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建立督查台账和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纳入该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范围。将对连续2年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的乡镇和部门,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3年被纳入重点监控对象的乡镇和部门,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三是对涉农部门和各乡(镇)开展民主评议。由县纪委纠风室牵头,聘请的10名评议员和乡(镇)自聘的46名参与的 5个检查组对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等涉农部门及17个乡(镇)各站(所)在强农惠农及减负政策的宣传、落实及监管情况;依法办事、服务“三农”工作情况;廉洁从政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贪污、骗取及虚报冒领涉农资金问题等进行评议检查,共发放民主评议调查问卷12540份和日常测评表10800份,参评群众达13300余人。截止目前,已根据评议检查结果下发了《关于对望谟县部分财政涉农资金存在问题的整改通知》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目前,全县17个乡镇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建立了《望谟县电子网络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要求进行备案、不按要求进行公示、不按要求开展检查核查、不按要求管理电子网络监管系统、不按要求使用项目资金、违反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行为、不遵守监督管理工作纪律行为的进行处理;同时,成立“信访、检查、审理目标攻坚组”对涉农资金基础数据采集、公示、审核,资金分配、拨付、发放环节和到位公示、备案环节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对克扣、截留、挪用、挤占、贪污涉农资金的5名相关人员,已分别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王开友 唐万兵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