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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刚柔相济”破解驻村干部“管理难”问题

2013年03月06日 17:08:0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梁文庆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县开展“联乡驻村”工作注重分析总结、查找根源、对症下药,采取“三个脱钩、两个保留、两个落实、双重考核”的“刚柔相济”管理措施,破解了因管理工作滞后导致驻村干部出现“驻村不到位、蹲点时间不够、工作干劲不足、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后顾之忧”等问题,推进了驻村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驻村干部“三个脱钩”。驻村干部“三个关系”下移,确保乡镇党委“管得住、推得进”。一是工作关系与原单位脱钩。原则上,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选派单位不得强施压力阻碍驻村工作;二是工资关系与原单位脱钩。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的工资关系与原单位脱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妥相关转移手续,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由乡镇管理;三是党组织关系与原单位脱钩。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是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与原单位脱钩,由县委组织部与乡镇党委对接,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乡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驻村干部“两个保留”。在政治上、福利上给予保障,确保驻村干部“放得下、大胆干”。一是保留政治待遇。保留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原单位的行政级别等政治待遇;二是保留福利待遇。保留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原单位除工资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派出干部应享受的各种待遇。

    驻村干部“两个落实”。要求选派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党委着重抓好驻村干部的“两个落实”,加强工作保障,为选派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驻村干部“蹲得住、干得好”。一是派出单位落实好选派干部的工作保障。原单位每月必须对每名派出干部落实300元经费作为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和办公经费。严格发放程序,要求驻村干部填写《望谟县驻村干部领取工作经费审批表》,对驻村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民情日志记录等 “硬软指标”进行县乡村三级审核,方可领取。为便于监督和管理,不执行积累发放。二是各乡镇党委落实驻村干部的工作保障。按照“安全、便捷、有效”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党委要落实好驻村干部的基本生活和办公保障,为驻干部创造有利于推进工作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有条件的乡镇则安排驻村干部住在农家、活动室等,如条件不具备的,乡镇要统筹好驻村干部的食宿问题,与队长协调沟通,可采取“分片联组”等灵活方式解决,让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的各项工作中。

    驻村干部“双重考核”。驻村干部服从乡镇党委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考核”,确保驻村干部“干有希望、不进必究”。一是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的年度考核及目标绩效考核由乡镇负责。各乡镇围绕甘蔗、油茶、火龙果种植、20万亩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两会”期间社会维稳工作、小城镇建设、村级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工作、村级党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将驻村干部与乡镇干部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成员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驻村工作的年终总结评比由县委党建办负责。县委党建办细化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方法,对驻村工作队长和驻村干部进行年终总结评比。建立完善驻村干部个人实绩档案,将驻村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干部,将给予表扬鼓励;驻村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基层群众公认的将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按要求下基层、敷衍应付、基层和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将追究责任、作出处理。同时,把驻村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把开展帮扶工作情况与单位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梁文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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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刚柔相济”破解驻村干部“管理难”问题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03月06日 17:08:08 | 梁文庆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县开展“联乡驻村”工作注重分析总结、查找根源、对症下药,采取“三个脱钩、两个保留、两个落实、双重考核”的“刚柔相济”管理措施,破解了因管理工作滞后导致驻村干部出现“驻村不到位、蹲点时间不够、工作干劲不足、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后顾之忧”等问题,推进了驻村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驻村干部“三个脱钩”。驻村干部“三个关系”下移,确保乡镇党委“管得住、推得进”。一是工作关系与原单位脱钩。原则上,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选派单位不得强施压力阻碍驻村工作;二是工资关系与原单位脱钩。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的工资关系与原单位脱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妥相关转移手续,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由乡镇管理;三是党组织关系与原单位脱钩。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是党员的,其党组织关系与原单位脱钩,由县委组织部与乡镇党委对接,办理好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在开展驻村工作期间,服从乡镇党委的领导,积极主动地做好乡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驻村干部“两个保留”。在政治上、福利上给予保障,确保驻村干部“放得下、大胆干”。一是保留政治待遇。保留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原单位的行政级别等政治待遇;二是保留福利待遇。保留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在原单位除工资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派出干部应享受的各种待遇。

    驻村干部“两个落实”。要求选派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党委着重抓好驻村干部的“两个落实”,加强工作保障,为选派驻村干部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确保驻村干部“蹲得住、干得好”。一是派出单位落实好选派干部的工作保障。原单位每月必须对每名派出干部落实300元经费作为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和办公经费。严格发放程序,要求驻村干部填写《望谟县驻村干部领取工作经费审批表》,对驻村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民情日志记录等 “硬软指标”进行县乡村三级审核,方可领取。为便于监督和管理,不执行积累发放。二是各乡镇党委落实驻村干部的工作保障。按照“安全、便捷、有效”的基本要求,各乡镇党委要落实好驻村干部的基本生活和办公保障,为驻干部创造有利于推进工作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有条件的乡镇则安排驻村干部住在农家、活动室等,如条件不具备的,乡镇要统筹好驻村干部的食宿问题,与队长协调沟通,可采取“分片联组”等灵活方式解决,让驻村干部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的各项工作中。

    驻村干部“双重考核”。驻村干部服从乡镇党委和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双重领导”,实行“双重考核”,确保驻村干部“干有希望、不进必究”。一是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的年度考核及目标绩效考核由乡镇负责。各乡镇围绕甘蔗、油茶、火龙果种植、20万亩退耕还林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两会”期间社会维稳工作、小城镇建设、村级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工作、村级党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将驻村干部与乡镇干部同安排、同部署,并作为驻村工作队长和成员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所有驻村工作队队长和成员驻村工作的年终总结评比由县委党建办负责。县委党建办细化考核评价机制,创新考核评价方法,对驻村工作队长和驻村干部进行年终总结评比。建立完善驻村干部个人实绩档案,将驻村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干部,将给予表扬鼓励;驻村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基层群众公认的将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按要求下基层、敷衍应付、基层和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将追究责任、作出处理。同时,把驻村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把开展帮扶工作情况与单位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梁文庆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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