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三挂钩”整治干部作风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望谟县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干部作风实行“三挂钩”机制进行整治,不断加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干部执行力、落实力,让吃苦的人吃香,有为的人有位,切实消除干部“慵、懒、散、慢、推、拖,奢”现象。
实行作风建设与责任追究挂钩。根据政风行风评议情况,对于当年群众满意度低、综合考核评为差级的部门和行业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凡是单位年度内被责令改正两次的,予以责令写书面检查;被责令写书面检查两次的,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两次的,予以效能告诫。单位被责令写书面检查的,同时对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任追究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曝光或者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实行作风建设与干部使用导向挂钩。对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以上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政风行风评议连续两年排后两位的单位,分别由组织部门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属垂直管理的部门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建议。凡年度内单位被效能告诫一次的,或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不含基本称职)的直接责任人,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能晋升工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凡是年度内单位被效能告诫三次以上、被诫勉谈话两次或被责令写书面检查三次以上的,或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建议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或予以免职。
实行作风建设与舆论导向挂钩。采取在县电视台开设“干部作风建设”专栏,宣传全县作风建设促进干部执行力的举措、进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其次是大力宣传在干部作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树立信心,凝聚力量;对干部作风建设中被责任追究的,或其他造成严重影响的反面典型及时进行曝光。对曾经报道过的、问题较为突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追踪报道,促进问题解决。(蒙泽项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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