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法院:五项措施狠抓工作作风建设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整治“庸、懒、散、推、拖、奢”的不良现象,望谟县法院制定有力措施狠抓工作作风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发展。1至2月份,在全州法院系统案件质量指标排名中结案均衡度、调解率、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法官人均结案数等均排在前三位。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制度,做到大会小会强调纪律作风,随时以发短信、打招呼等形式向广大干警进行工作纪律的提醒,使工作纪律作风意识入脑入心,营造人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的氛围,督促法官干警提高纪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二是实行院领导带班督促签到制。为强化干部纪律作风,该院规定:院党组成员轮流对上下班签到进行带班监督,一人一周,主要负责对干警上下班签到的督促检查和接待来访群众,提高干警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对机关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还将“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制成固定镜框张挂于二楼楼梯口醒目位置,供干警学习,起到提示和警醒的作用。
四是加强对公(警)车的管理使用,多次召开安全驾驶工作会议,学习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强调行车安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公(警)车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公(警)车使用管理的十三个不准,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开“霸王车”、“飞车”和乱使用警报器、警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五是实行纪律作风明察暗访制,成立机关作风纪律督查组,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各部门、人民法庭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诫免谈话或通报批评,促使其进行整改。(罗国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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