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调解现场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望谟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1起因火砖质量引起的纠纷案,经过消费者协会调查协调后,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消费者7000元。 4月18日,望谟县蔗香乡坝若移民新村村民韦某某,来到望谟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称其于2012年12月在望谟县某砖厂购买的5000块火砖存在质量问题。韦某某称2013年元月他用该批砖块建好房子后,于次月发现这批砖块竟然已经风化,严重影响了房屋安全性,刚建好的新房变成了“危房”。同年三月初,韦某某多次找到砖厂,要求赔偿其因砖块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均达不成一致意见。 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韦某某的投诉后,立即联系该砖厂负责人陈某某,要求其立即到消协进行调解。陈某某赶到县消协后,工作人员向双方详细了解事情原委,梳理了双方在此次买卖中应负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并耐心地对双方解释此次调解所使用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韦某某和陈某某均愿意做出让步,双方在消费者协会投诉协调协议书上签字,同意陈某某赔偿韦某某人民币7000元。双方表态在履行协议后不再相互纠缠。对于县消协的调解,双方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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