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为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驾驶员自身作风建设,严守安全保密法律法规,近日,望谟县纪委监察局与委局机关及纪工委(监察分局)驾驶员签订了《望谟县纪检监察机关驾驶员作风纪律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
一是全体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公车私用,不将车辆停在娱乐场所;
三是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是承诺因酒后驾车、超速行车、野蛮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使而发生交通事故,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处罚;
五是对于接受的工作任务,要持一种积极的心态,不烦躁、不马虎、不懈怠,脚踏实地解决处理每一件大事、小事;
六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培养自身业务素质;
七是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严守工作纪律、政治纪律和工作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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