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法院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 被告当庭支付拖欠工资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望谟法院审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被告当庭支付了拖欠原告的工资。
张某2012年2月起到2013年3月一直在望谟某驾驶员培训学校当教练员,但一年多来驾驶员培训学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张某的工资,张某多次与该校领导催要工资未果,便一纸诉状将驾驶员培训学校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为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并支付利息。
承办该案的法官接到此案后,认为此案事关当事人的生计问题,断然下判,将涉及到后期的执行,会给当事人代理诉累,不利矛盾的解决,同时也影响到驾驶员培训学校的经营及声誉。为此,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开始驾驶员培训学校一直称其资金周转困难,没有钱支付给原告,并认为张某到法院起诉损害了学校的声誉,不愿立即支付给原告工资,但承办法官并未轻易放弃,而是带着张某到驾驶员培训学校负责人的办公室进行协商,希望张某也体谅学校的困难,主动放弃利息的请求,同时也要求学校体谅张某家有老小,需要用钱,希望学校立即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最终,在法官的几番沟通与耐心讲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驾驶员培训学校当庭支付了拖欠张某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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