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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八次贩卖毒品 望谟“贩毒哥”被公诉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男子三天内八次贩卖毒品,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2013年4月19日,“贩毒哥”被黔西南州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取保候审。后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同年8月19日被执行逮捕。其因涉嫌贩卖毒品罪,2013年10月23日被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贩卖毒品刑事犯罪案件。

    2013年4月16日16时许,被告人黄某在望谟县复兴镇卡法路46号家中贩卖0.5克海洛因给贩毒人员韦某,获赃款350元。后又在当晚22时许,在同一地点贩卖.0.5克海洛因给贩毒人员韦某。同日23时许,被告人黄某在家中贩卖一颗海洛因零包给吸毒人员刘某,获赃款100元。同月17日11时、15时、17时许,被告人黄某共贩卖1.5克海洛因给贩毒人员韦某,获赃款1050元;同日17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在望谟县复兴镇团结路桃源大酒店旁贩卖1克海洛因给吸毒人员刘某,获赃款700元。同月18日凌晨,被告人黄某在自己家中贩卖0.5克海洛因给贩毒人员韦某,获赃款350元。后于当日被望谟县公安局抓获,并当场缴获海洛因零包6砣。经称量,净重2.49克。
 
    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贩卖毒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涉嫌贩卖毒品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光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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