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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未果一巴掌将他人耳膜打穿 原告成被告

    亮点黔西南讯 一次道路交通事故,致班某妻子死亡,班某多次索赔,未果,于是一巴掌将他人耳膜打穿,致他人轻伤。本是权利人,因一时冲动,班某变成了被告人。近日,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故意伤害的刑事犯罪案件。

    2011年10月23日,王某(已判刑)骑摩托车带被告人班某之妻韦某回望谟县中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致韦某死亡。王某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事后被告人班某与王某口头协商,由王某赔偿被告人班某人民币6万元的经济损失。后被告人班某多次向王某要求支付赔偿款,但王某均称无钱支付而未果。2013年6月18日8时30分许,被告人班某从望谟县中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宿舍去上班,途经公司食堂后门,看见王某和同事开心聊天,被告人班某一时气愤,便从王某的身后一巴掌将王某右耳膜打穿。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班某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杨光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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