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不还起纠纷 法官主持调解得兑现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韦某当庭偿还了原告蔡某借款40000元。
据了解,蔡某和韦某系多年的好哥们,长期在一起跑运输,2012年10月29日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得40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1个月。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向被告多次催收,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便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还款。
主审法官接到案件后,提前主持双方调解。在调解中,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蔡某说,当初出于友谊才借款给韦某,现在自己遇到困难,韦某却多次推脱,一直拖着不还。韦某自知欠债还钱理所当然,但自己确实比较困难,难以拿出那么多钱,其认为蔡某不顾朋友情面起诉到法院扫了自己的脸面,心理也不是滋味。法官倾听了双方的诉说后,向双方释明法理,耐心开导,经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韦某在父亲的帮助下当庭偿还了蔡某的借款。(代志兴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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