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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盗存折取走1600元 被判刑并处罚金1000元

2013年11月20日 10:20:4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杨光勇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柳某犯盗窃罪,被望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24日晚,被告人柳某在望谟县复兴镇老车站汪某的租房处住宿。同年4月25日6时许被告人柳某起床后,将汪某放在枕头下的一本存折盗走,并于当日8时许到中国农业银行望谟县支行取走现金1600元。事后汪某从被告人柳某得200元。2013年5月9日其监护人柳某某已赔偿被害人汪某14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并已全部退清赃款,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被告人柳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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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盗存折取走1600元 被判刑并处罚金1000元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11月20日 10:20:47 |  杨光勇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盗窃刑事犯罪案件,被告人柳某犯盗窃罪,被望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4月24日晚,被告人柳某在望谟县复兴镇老车站汪某的租房处住宿。同年4月25日6时许被告人柳某起床后,将汪某放在枕头下的一本存折盗走,并于当日8时许到中国农业银行望谟县支行取走现金1600元。事后汪某从被告人柳某得200元。2013年5月9日其监护人柳某某已赔偿被害人汪某14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并已全部退清赃款,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被告人柳某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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