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法院组织学习省委“十严禁”“十不准”
亮点黔西南讯 为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法院干警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1月22日上午,望谟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精神。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国兴全文传达学习了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和《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的内容。会议强调,“十严禁”、“十不准”和“五严禁”是我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实际提出的具体举措,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要求全院干警要加强学习领悟,提高思想认识,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模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贡献。
据悉,为加强对“十严禁”、“十不准”和“五严禁”的学习,提高认识,该院还把“十严禁”、“十不准”和“五严禁”印制成册发到干警手中,并制作成镜框上墙,悬挂在醒目处,时刻警醒全体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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