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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审批手续 望谟两村民毁林开荒88.1亩被公诉

2013年12月12日 09:49:54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杨光勇

    亮点黔西南讯 昨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犯罪案件。

    望谟村民杨某甲、杨某乙二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雇请他人用挖机毁林开荒88.1亩,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3年9月25日被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6月至8月期间,杨某甲、杨某乙在未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用挖机在望谟县大观镇六门村三组坝利坡对集体林地毁林开荒,欲改造成坡改梯种植甘蔗,导致88.1亩集体林地被毁坏。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集体林地毁林开荒,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光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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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审批手续 望谟两村民毁林开荒88.1亩被公诉

亮点黔西南 | 2013年12月12日 09:49:54 | 杨光勇

    亮点黔西南讯 昨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犯罪案件。

    望谟村民杨某甲、杨某乙二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雇请他人用挖机毁林开荒88.1亩,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于2013年9月25日被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依法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6月至8月期间,杨某甲、杨某乙在未办理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用挖机在望谟县大观镇六门村三组坝利坡对集体林地毁林开荒,欲改造成坡改梯种植甘蔗,导致88.1亩集体林地被毁坏。

    公诉机关认为,杨某甲、杨某乙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将集体林地毁林开荒,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应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杨光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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