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家庭琐事引发纠纷 丈夫棒击妻子致其身亡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男子因家庭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遭到妻子谩骂后,其棒击其妻,致使妻子身亡。昨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案件。
罗某系黔西南州望谟县打易镇某村村民,12年前因家庭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口角,遭到妻子谩骂,于是棒击其妻,致使把妻子打死。2013年8月,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其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查,2002年农历8月份的一天,罗某与妻子滕某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滕某对罗某进行谩骂,并从火坑中抽出一根木棒打罗某,情急之中罗某夺下滕某手中木棒并朝其头部打了一棒,正好打着滕某的右太阳穴上,致滕某身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某无视国家法律,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滕某并造成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作者系望谟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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