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坏前妻电动车被拘留10天 心生怨恨对前妻实施抢劫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望谟一离婚男子,因砸坏前妻电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为此,心生怨恨对前妻实施抢劫,其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查,望谟县复兴镇无业人员黄某,与前妻陆某离婚后,经常对陆某纠缠不休,并将陆某的一辆电动车砸坏,前妻遂向公安机关报警,黄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因为此事,黄某对前妻心生怨恨。
2013年12月10日20时许,黄某窜至望谟县复兴镇团结路盲人按摩店旁对前妻陆某进行殴打,抢走陆某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皮质挎包,包内有一部价值792元的黑色聆韵牌T620型直板智能手机、一个黑色长方形钱包、900余元人民币、一张农业银行卡、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等物。当晚21时许,黄某让不知情的韦某帮其从被害人陆某的农业银行卡内取走4100.00元人民币。经鉴定,被害人陆某伤情为轻微伤。黄某因涉嫌抢劫罪,于2014年1月9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涉嫌抢劫罪的刑事犯罪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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