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男子伍某看见他人打手机,便产生抢劫恶念,持刀将他人的手机抢走,其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嫌抢劫犯罪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10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伍某窜到望谟县新政府门口时,看见被害人黄某一人在打电话,便产生抢劫邪念,遂持刀将被害人黄某的手机抢走。抢劫得手后,被告人伍某往望谟县林业局方向逃跑,并跑到一汽车修理厂的一间屋子的床下躲藏,被害人黄某尾随其到此处后报警,民警随即赶到将被告人伍某抓获。被告人伍某因涉嫌抢劫罪,于2014年1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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