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玩乐贪图享受 望谟一少年盗窃数千元进牢笼
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少年为了贪图享受,先后两次入户盗窃数千元,然后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于尽,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牢笼。
据查,现年17岁的杨某,系望谟县乐元镇六妹村村民。2013年10月的一天,杨某窜至本寨被害人杨某某家中,将杨某某放在卧室平柜内的1035.00元现金盗走;同年12月的一天,杨某又窜至乐元镇街上,从被害人白某家一楼进入室内,到二楼白某卧室翻找财物,将白某放在卧室书桌抽屉内的4000.00元现金盗走,然后用于打麻将、请朋友吃喝玩乐挥霍于尽。杨某因涉嫌盗窃犯罪,于2014年1月8日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刑事盗窃犯罪案件。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作者系望谟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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