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望谟一男子岑某某到银行ATM机取款,发现ATM取款机内遗留有一张银行卡,以为天上掉陷饼,遂萌发占有他人财物的欲望,于是取走他人卡上现金6900.00元,其因涉嫌盗窃罪,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悉,现年25岁的男子岑某某,系望谟县蔗香乡坝猫村村民。2012年6月18日16时许,望谟一中高三学生谢某在望谟县邮政储蓄银行的ATM机取款,其支取现金6000.00元后忘记取卡随即离开,致使该银行卡遗留在ATM取款机内。正在等候取款的岑某某见状,遂产生占有他人财物的邪念。其通过查询得知该卡尚有余额后,便使用谢某遗留在ATM取款机内的银行卡分四次支取现金6900.00元,并随即逃离现场。2013年11月2日,岑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将赃款全部退还被害人谢某。
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昨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已审查立案受理。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作者系望谟县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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