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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强行与朋友女友发生性关系遭反抗 再次欲强奸被抓获

2014年07月09日 15:13:38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宋禹廷

亮点黔西南 苏某系黔西南州望谟县石屯镇包树村一组人,今年17岁,因一时邪念,强奸自己好友的女朋友,涉嫌强奸罪,于2014年4月13日被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近日被望谟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2014年04月12日0时许,被告人苏某与其好友苏某某及被害人冉某某(系苏某某的女朋友,16岁)三人在望谟县复兴镇某大酒店开了一间双人房间,苏某某与女友冉某某同睡一张床,被告人苏某睡另一张床。后被告人苏某萌发强奸冉某某的邪念,于是趁冉某某睡觉之机,对冉某某强行亲吻、抚摸其胸部,强行欲冉某某发生性关系 。冉某某反抗并大声哭泣,被告人苏某未得逞,后冉某某趁机逃离。当冉某某第二次返回大酒店房间拿自己的手机和鞋子时,被告人苏某欲再次对其强奸,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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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强行与朋友女友发生性关系遭反抗 再次欲强奸被抓获

亮点黔西南 | 2014年07月09日 15:13:38 | 宋禹廷

亮点黔西南 苏某系黔西南州望谟县石屯镇包树村一组人,今年17岁,因一时邪念,强奸自己好友的女朋友,涉嫌强奸罪,于2014年4月13日被望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近日被望谟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

2014年04月12日0时许,被告人苏某与其好友苏某某及被害人冉某某(系苏某某的女朋友,16岁)三人在望谟县复兴镇某大酒店开了一间双人房间,苏某某与女友冉某某同睡一张床,被告人苏某睡另一张床。后被告人苏某萌发强奸冉某某的邪念,于是趁冉某某睡觉之机,对冉某某强行亲吻、抚摸其胸部,强行欲冉某某发生性关系 。冉某某反抗并大声哭泣,被告人苏某未得逞,后冉某某趁机逃离。当冉某某第二次返回大酒店房间拿自己的手机和鞋子时,被告人苏某欲再次对其强奸,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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