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库|教育|房产|旅游|公告|汽车|财经|健康
你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望谟

望谟:一高中学生两月七次盗窃同学财物被检方起诉

亮点黔西南黔西南州望谟县某中学高一学生游某,趁学校课间操之机,两个月内先后七次盗窃同学财物,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近日,该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了这起涉嫌盗窃犯罪的刑事案件。

游某系望谟县某中学高一学生,2014年2月26日至2014年3月20日期间,游某趁学校课间操之机,先后七次在教室内盗窃本校同学书包内的现金共计1958元。公诉机关认为,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系望谟县人民法院法官)

 
了解黔西南更多资讯,尽在亮点黔西南网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免费阅读。
亮点黔西南欢迎投稿,新闻邮箱:ldqxnw@163.com 有奖报料电话:0859 -3224873
 网友评论  (共有 0 条评论)  
姓名: (文明上网,从理性发言)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

亮点黔西南 版权所有 Ldqx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859-3224873 网站地图 投稿邮箱:ldqxn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