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望谟法院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中,着重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是强化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案件由主审人自查、合议庭合议、庭长把关、领导审签的“四级把关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认真落实判后答疑制度,确保生效裁判的既判力和司法权威。
二是强化调解意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庭前调解、审判过程中调解、判决送达前调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健全调解指导网络,积极借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社会力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
三是强化为民意识,切实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做好诉讼指导工作,加大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导的力度,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诉讼群体,及时主动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切实保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通过审判工作的开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四是强化职能意识,充分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力量参与调解。大力倡导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把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团结和睦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热点案件作为调解重点。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村级司法联络员、社区、村委会、乡镇调解组织等的职能作用,不断拓宽调解机制、调解手段和方法。
截止今年9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5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上升了29.39%;审结544件,结案率为82.93 %。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数上升23.92%。民商事案件巡回审理 282件,巡回审理率为 69.12%。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调解270件,当事人撤诉的144件,调撤率为 84.66 %。同时,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既是“审判员”又是“监督员”作用,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的民商事案件48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 72.72 %,收到了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王松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