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憨厚纯朴的六旬老农杨某万万没有想到,砍伐自家自留地里的一株金丝榔,竟然触犯了国法。其因涉嫌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近日,被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杨某系望谟县打易镇绞棚村村民。2013年1月份,杨某到自家自留地油菜湾坡(地名)砍伐一株国家重点保护树种金丝榔(学名榉木),将树脚锯做砧板,余下部分准备抬回家做粑槽,后被人举报案发。经实地勘测计算,被杨某砍伐的金丝榔木活木蓄积为2.7771立方米。
杨某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丝榔,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追究杨某的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望谟县人民法院已审查立案受理。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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