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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吃饭少女醉酒 少男背回屋与其发生性行为被起诉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查立案受理一起涉嫌强奸醉酒少女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吴某彬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查,2014年1月22日,望谟县新屯镇柯杉村村民杨某斌家举办酒席,17岁少年吴某彬与被害少女、17岁的杨某同桌吃饭饮酒。席毕因杨某醉酒,吴某彬与他人一起将杨某背到吴某彬家二楼吴某彬的床上休息,后吴某彬趁少女杨某醉酒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事后被害少女杨某因双肺水肿造成呼吸衰竭死亡。

少年吴某彬,在被害少女杨某醉酒无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望谟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吴某彬的刑事责任,遂依法以强奸罪对吴某彬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作者单位:望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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