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期,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协议期到时被告蒙某自觉履行义务,携一麻袋零钞当着承办法官的面返还原告魏某,原告魏某足足数了近两个小时。
据悉,原告魏某因挖甘蔗沟于被告蒙某协商订立挖甘蔗地协议书,被告将望谟县大观镇拉洋村弄皇坡的荒山包给原告开挖成甘蔗地,并定于2014年5月9日结算,付款期限届满,被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因此,魏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蒙某支付原告魏某挖甘蔗地的工程款39500.00元及利息。
还款当日,法官通知原告前来法庭领工程款,被告蒙某因到银行未能取到整钞,便取了10元、20元面值的零钞,足有一袋。因法院没有点钞机,原告足足数了近两小时才清点完毕。(黄海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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