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善用“四面镜”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望谟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完善思路,强化举措,用好“四面镜”改进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完善基层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促基层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自我总结求“深”,用好“聚焦镜”。一是加强领导,突出考核责任制。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各乡镇“一把手”任小组长的全县基层工作考核评价领导小组,在全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二是成立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部门年初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绩效管理责任状,细化主要考核指标,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满意度测评、县委县人民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等方面工作开展严格考核验收。
考核内容求“精”,用好“放大镜”。一是对考核验收内容区分侧重。乡(镇、街道)主要考核指标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满意度测评、县委县人民政府临时安排的工作等;县直机关部门主要考核指标为机关建设目标、职能绩效目标以及满意度测评内容等。二是针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职责、岗位特点区分侧重。对领导班子突出科学发展导向,看宏观工作实效;对领导干部突出政治信仰、工作作风、组织协调、履职履责等。
评议方式求“活”,用好“透视镜”。根据省州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严格制定考核方法和程序。一是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机关部门根据年初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绩效管理责任状逐项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交考核验收组进行评议。二是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对学习培训情况、重大事件处理、半年走访、年末验收等重要工作进行有针对性考核,并建立考核台帐,确保综合评价涵盖平时考核与年末考核,增强考核准确性与合理性。三是通过自查、检验等方式,努力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深挖细照,对症下药,及时解决评议不合格的问题。
谋划工作求“实”,用好“望远镜”。一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核实、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等方式,逐项对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直机关部门签订的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考核验收。二是年终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并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制兑现奖罚。三是对评定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先进对象,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统一给予表彰;对考评结果差、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并增强对同类工作的科学预见性,确保考评结果对来年工作部署产生正面影响效应。(喻思远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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