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玩火烧毁邻居财物 法官现场耐心调解化恩怨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法院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现场耐心调解下,被告自愿赔偿了原告损失10000元。
原、被告系邻居,被告9岁的儿子平时比较调皮,喜欢玩闹,一次其在屋边玩火,不慎将邻居(原告)家收购来的废旧电器烧毁,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被告自愿赔偿原告12000元。调解达成后,一直不履行赔偿义务,双方为此发生吵闹,严重的影响了邻里团结,原告便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
承办该案的法官接到此案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系邻居,且在春节期间发生吵闹,不及时解决,会影响双方及邻居过年的兴致,影响邻里团结和睦。为此,法官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情况后,到现场办公处理。经过法官的评说,被告意识到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行为很不不诚信,影响邻里团结,表示愿意赔偿,原告看到被告自动承认自己的过错,也愿意少要20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自愿赔偿被告损失10000元。(代志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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