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儿子因生活琐事不赡养86岁老母 被告上法院
亮点黔西南讯 养儿防老本应顺理成章,对近90岁高龄陈老人来说却是不幸。日前,望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
据了解,原告陈某,今年86岁,本该颐养天年,享受儿孙满堂带来的天伦之乐,她却为了生存不得不状告亲子。她一生共生育了6个子女,女儿外嫁广东,老伴及大儿子、三儿子、小儿子都相继过世。而今健在只有老二和老四,但两个儿子因老人应该与谁居住生活的问题发生矛盾,置老人于不顾,导致老人的人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经政府部门多次调解无果,逐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两个儿子支付生活费及护理费。
该院受理此案后,法官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了原告的儿子之间有着多年来仍未化解的家庭矛盾。如果就老人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原告的两儿子支付生活费及护理费,却不能案结事了,最终老人的居住问题还是不能解决,两个儿子之间的矛盾可能会因此而加剧。本案法官决定要尽最大力促成双方达成庭前调解。
望谟县人民法院在第二次主持双方庭前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了把老人送到养老院的一致调解方案,老人也愿意到养老院,本案似乎可以画上句号,但本案法官考虑到老人晚年的幸福及兄弟二人在邻里间的声誉问题,此方案才作罢。法官不得不再次做兄弟二人的思想工作,最终经过第三次庭前调解,达成了一致协议:老二自愿提供一间房给老人居住,由老四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老二自愿每月支付给老四800.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护理费。如果老人生病,除去农合报销的,剩余的由兄弟二人平均承担。( 李 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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