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公安局两民警公车私用被行政警告处分
亮点黔西南讯 据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网站消息, 近期,望谟县监察局对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科员纪绍金、王牧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2015年3月13日,该县公安局刑事犯罪侦察大队民警纪绍金、王牧到州公安局办公事。次日上午,二人驾驶警车贵E1568到州委党校参加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学习,存在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4月14日,经望谟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纪绍金、王牧行政警告处分。(望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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