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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多举措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2015年06月04日 09:09:10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王浩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望谟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五大措施全面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精心准备  细化方案。一是结合全县实际,草拟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讨论,反复酝酿,最终形成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试行方案》。二是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了认定标准。通过细化标准,提高了认定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细化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慎重处置”的原则,处置阶段采取“民主评议、党支部初步认定、基层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基层党委和组织部门审批、宣布党委决定、开展帮扶教育、材料归档”8个步骤进行。按照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客观评定。通过细化程序,建立起了科学、完善、严密、规范的工作程序
抓好宣传  做好动员。一是全县以1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属机关党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层层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各村(居)联系领导要及时到村(居)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评议标准,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提升自身政治素养,自觉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三是各党(工)委采取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严格登记  摸清底数。一是清理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支部和基层党委是否有相关记录,是否按期缴纳党费,是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二是清理在县以外务工、经商等时间超过半年的流动党员信息。三是清理近三年来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三不”党员。四是清理和核实近三年来本地本单位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五是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况。对清理的内容,建库管理,切实做到“个个有联系方式,人人情况明了”。
慎重处置  严格程序。一是支部初评。党支部根据测评被评议为“差或不合格”的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的日常表现、积分管理情况,对照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由党支部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二是党委核实。成立调查组,对处置对象的不合格表现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材料,经过与党支部、党总支充分沟通、研究、分析,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三是上级预审。整理汇总调查核实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预审,并配合县委组织部对拟处置对象再次调查核实,最终形成限期整改除名等处置意见。
落实帮教  确保实效。一是坚持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置相结合,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二是建立思想汇报制度,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三是建立支部包联责任制和帮带责任制,明确支委或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四是建立跟踪帮教制,对除名党员耐心热情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使之除名后仍然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王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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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多举措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6月04日 09:09:10 | 王浩
亮点黔西南讯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望谟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五大措施全面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精心准备  细化方案。一是结合全县实际,草拟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充分讨论,反复酝酿,最终形成了《关于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试行方案》。二是科学制定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根据方案要求,细化了认定标准。通过细化标准,提高了认定标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增强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可操作性。三是细化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群众参与、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慎重处置”的原则,处置阶段采取“民主评议、党支部初步认定、基层党委预审、党员大会评定、基层党委和组织部门审批、宣布党委决定、开展帮扶教育、材料归档”8个步骤进行。按照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客观评定。通过细化程序,建立起了科学、完善、严密、规范的工作程序
抓好宣传  做好动员。一是全县以15个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直属机关党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层层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二是各村(居)联系领导要及时到村(居)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及中央、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评议标准,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提升自身政治素养,自觉参加民主评议活动。三是各党(工)委采取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严格登记  摸清底数。一是清理党员档案是否真实、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支部和基层党委是否有相关记录,是否按期缴纳党费,是否按时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二是清理在县以外务工、经商等时间超过半年的流动党员信息。三是清理近三年来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的“三不”党员。四是清理和核实近三年来本地本单位党员违纪违法的情况。五是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的情况。对清理的内容,建库管理,切实做到“个个有联系方式,人人情况明了”。
慎重处置  严格程序。一是支部初评。党支部根据测评被评议为“差或不合格”的党员的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的日常表现、积分管理情况,对照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由党支部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二是党委核实。成立调查组,对处置对象的不合格表现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材料,经过与党支部、党总支充分沟通、研究、分析,提出初步处置意见。三是上级预审。整理汇总调查核实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预审,并配合县委组织部对拟处置对象再次调查核实,最终形成限期整改除名等处置意见。
落实帮教  确保实效。一是坚持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置相结合,先教育转化,后组织处理,切实抓好对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二是建立思想汇报制度,对限期改正的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学习思想工作情况。三是建立支部包联责任制和帮带责任制,明确支委或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帮助他们转变思想,提高觉悟,增强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四是建立跟踪帮教制,对除名党员耐心热情做好跟踪帮教工作,使之除名后仍然能做一名遵纪守法、热爱社会的好公民。(王浩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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