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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民政局开展关爱行动

2015年06月18日 14:41:11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望谟县民政局开展关爱行动,及时预拨6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到各乡(镇、街道),对因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的留守儿童,给予急难救助,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对生活困难的儿童实施救助。民政局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艾滋病家庭儿童、服刑人员家庭儿童、因灾、因病返贫或者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等特殊困境儿童。针对贫困儿童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将符合条件陷入生活困境的儿童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冬春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二是对贫困残疾对象实施救助。据残联统计,目前望谟县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共7086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2153人,在2014年望谟县农村低保对象97866人中就含有超过1万人的残疾对象,望谟县的残疾人员都已全部纳入低保范畴。
三是对贫困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实施救助。统计,望谟县共有符合条件的孤儿101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53人,每月有600元的生活费,儿童福利院内集中供养48人,每月有1000元的生活费;望谟县共有291个困境儿童利用今年的城乡减量提标的机会全部纳入五保和低保范围内,每人每月约有300-400元的生活。
四是对未享受五保和低保的边缘户的留守儿童,根据困难程度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300-2000元救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通过宣传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千方百计关爱留守儿童,使在家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亲情、关爱和保护,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力度。配合“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途径,营造“合力保学、快乐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望谟县民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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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民政局开展关爱行动

亮点黔西南 | 2015年06月18日 14:41:11 | 
亮点黔西南讯 为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望谟县民政局开展关爱行动,及时预拨63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到各乡(镇、街道),对因急难问题生活陷入困境、面临生存危机的留守儿童,给予急难救助,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一是对生活困难的儿童实施救助。民政局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艾滋病家庭儿童、服刑人员家庭儿童、因灾、因病返贫或者因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等特殊困境儿童。针对贫困儿童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将符合条件陷入生活困境的儿童分别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救助、冬春救助、城乡医疗救助范围。
二是对贫困残疾对象实施救助。据残联统计,目前望谟县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共7086人,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2153人,在2014年望谟县农村低保对象97866人中就含有超过1万人的残疾对象,望谟县的残疾人员都已全部纳入低保范畴。
三是对贫困孤残儿童、困境儿童实施救助。统计,望谟县共有符合条件的孤儿101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53人,每月有600元的生活费,儿童福利院内集中供养48人,每月有1000元的生活费;望谟县共有291个困境儿童利用今年的城乡减量提标的机会全部纳入五保和低保范围内,每人每月约有300-400元的生活。
四是对未享受五保和低保的边缘户的留守儿童,根据困难程度的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300-2000元救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通过宣传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千方百计关爱留守儿童,使在家的孩子能得到更多的亲情、关爱和保护,营造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是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宣传力度。配合“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关注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服务,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途径,营造“合力保学、快乐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望谟县民政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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