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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向望谟县反馈巡视意见

2015年12月10日 14:46:31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韦章华 罗盛裕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12月8日对望谟县进行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组长曾祥权、副组长梁波向望谟县委书记余越前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有关指示,并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梁波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璇涛在11月30日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听取常规巡视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曾祥权代表巡视组向望谟县委进行了巡视情况的全面反馈;余越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于10月12日至10月28日,对望谟县进行了巡视。巡视工作按照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六项纪律”重点、“四个再”新要求,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分别召开座谈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曾祥权指出,党的十八大后,望谟县委、政府面对国家级贫困县同步小康和2011年“6·06”灾后重建艰巨任务,抓住中央、省、州三级的特殊帮扶支持、省委组织部从省直机关选派一批干部到望谟县挂职帮扶的机遇,大力推进开发扶贫,全县同步小康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按照州委工作安排部署,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抓手,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县纪委监督组织体系完善,加大查处违纪案件的力度,把“两个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约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层层传导压力,取得一定效果。县纪委加大办案力度,形成了一定震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全县从严治党还有差距,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缺乏清醒认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潜意识地把反腐纠风与发展经济对立,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和廉政准则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亲属名义买地建房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政府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行政不规问题突出;有的部门和单位公然违反财经纪律,资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监督的空白点多,“小官”贪腐及民生案件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还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赠送礼品礼金;有的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干部调整频率过高;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对干部交流任职的方式不理解、有抵触;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意识,执行力、落实力不强,推动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等问题。巡视期间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曾祥权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县委应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贯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的责任意识,切实分析存在的差距及原因,全方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环境,要坚定不移地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新成效。把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新的要求与本县的实际相结合,以已发现问题为导向,查准空白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具体的、可操作管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政令畅通。县委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党组,要发挥好各自的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推动各部门党组、乡(镇)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县委应继续加强和发挥全县纪委监察系统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针对望谟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实际思想状况,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契机,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政治责任意识、守纪守规意识和爱护干部意识,真正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责任和能力,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公权、公钱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的“全覆盖”要求,查找“死角”“冷面”,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和容易违规的关键环节管理监督到位。三是县委应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群众认可、政治上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到各级领导岗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加大对干部选拔过程监督和对干部监管力度,任前严把考察关,任后跟踪管理到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四是县委、政府应进一步厘清“两违”建房的乱象,划清时空、政策、法规界限,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手段违法买卖土地和违规建房,同时要严肃查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乱作为和违规利益输送,依法清理,回应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推进构建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良好的社会风气,造就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

曾祥权强调,望谟县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县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县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整改,特别是因落实不力、成果运用不到位又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党委“一把手”的责任。

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正处长级巡视专员谢宏,望谟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办主任,县法院审委会、县检察院检委会成员,在职县级领导干部,近两年内退休的正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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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向望谟县反馈巡视意见

黔西南日报 | 2015年12月10日 14:46:31 | 韦章华 罗盛裕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12月8日对望谟县进行了巡视情况反馈。会前,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组长曾祥权、副组长梁波向望谟县委书记余越前传达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的有关指示,并反馈了巡视情况。会上,梁波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宋璇涛在11月30日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听取常规巡视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曾祥权代表巡视组向望谟县委进行了巡视情况的全面反馈;余越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于10月12日至10月28日,对望谟县进行了巡视。巡视工作按照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六项纪律”重点、“四个再”新要求,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分别召开座谈会,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资料,深入调研了解情况,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并向省委常委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曾祥权指出,党的十八大后,望谟县委、政府面对国家级贫困县同步小康和2011年“6·06”灾后重建艰巨任务,抓住中央、省、州三级的特殊帮扶支持、省委组织部从省直机关选派一批干部到望谟县挂职帮扶的机遇,大力推进开发扶贫,全县同步小康建设和灾后重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神,按照州委工作安排部署,把“两个责任”落实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抓手,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县纪委监督组织体系完善,加大查处违纪案件的力度,把“两个责任”纳入目标管理,完善考核、约谈,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层层传导压力,取得一定效果。县纪委加大办案力度,形成了一定震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不少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存在全县从严治党还有差距,有的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缺乏清醒认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潜意识地把反腐纠风与发展经济对立,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和廉政准则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亲属名义买地建房问题较为突出;一些政府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行政不规问题突出;有的部门和单位公然违反财经纪律,资金、财务管理混乱;村级监督的空白点多,“小官”贪腐及民生案件问题较为突出等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还存在有的领导干部仍然顶风违纪,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赠送礼品礼金;有的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问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还存在干部调整频率过高;部分干部思想保守,对干部交流任职的方式不理解、有抵触;有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意识,执行力、落实力不强,推动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等问题。巡视期间发现的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曾祥权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县委应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切实贯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的责任意识,切实分析存在的差距及原因,全方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环境,要坚定不移地以“两个责任”为抓手,确保全县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取得新成效。把中央和省委党风廉政建设新的要求与本县的实际相结合,以已发现问题为导向,查准空白和薄弱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具体的、可操作管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问责清单,切实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严格执行相关程序,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和政令畅通。县委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好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党组,要发挥好各自的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推动各部门党组、乡(镇)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二是县委应继续加强和发挥全县纪委监察系统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针对望谟县各级领导干部的实际思想状况,抓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契机,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政治责任意识、守纪守规意识和爱护干部意识,真正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的责任和能力,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按照公权、公钱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的“全覆盖”要求,查找“死角”“冷面”,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和容易违规的关键环节管理监督到位。三是县委应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群众认可、政治上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任用到各级领导岗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加大对干部选拔过程监督和对干部监管力度,任前严把考察关,任后跟踪管理到位,有针对性地改进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四是县委、政府应进一步厘清“两违”建房的乱象,划清时空、政策、法规界限,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各种手段违法买卖土地和违规建房,同时要严肃查核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乱作为和违规利益输送,依法清理,回应广大干部群众的反映,推进构建良好的党风、政风和良好的社会风气,造就良好的政治生态、法治生态。

曾祥权强调,望谟县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县委书记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县委要采取适当方式在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整改,特别是因落实不力、成果运用不到位又发生重大问题的,要追究党委“一把手”的责任。

省委第六常规巡视组正处长级巡视专员谢宏,望谟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成员,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办主任,县法院审委会、县检察院检委会成员,在职县级领导干部,近两年内退休的正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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