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车高速公路隧道抛锚没开启危险警示 交警徒手推车百米消除隐患
2月25日,一辆面包车抛锚在望安高速河边隧道隧道内,黔西南高速交警徒手推车百米,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亮点黔西南讯 2016年2月25日,一辆面包车抛锚在隧道内,黔西南高速交警徒手推车百米,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16时30分,黔西南高速交警大队望安中队民警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据群众报警,在河边隧道内有一辆面包车斜停在车道上,十分危险,请出警处理。”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望安中队负责人陈建华、民警杨昌尚迅速出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河边隧道,全长3008米,是望安高速第二长隧道。近日,由于隧道照明供电的高压电线受损有部分路段无照明,若有车辆在隧道内停车占用车道将可能会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由于过往的车辆较多,民警以拉响警笛并喊话的方式向后方来车预警在隧道内搜寻该车,直到进入隧道中段,才隐约发现前方约100米处有一辆车的轮廓。民警立即停车并在后方摆放警示锥筒后,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确认该车就是群众报警的面包车,立即通知高速应急部门派拖车救援。
经查,驾驶人杨某,63岁,册亨县丫他镇人,今天他独自一人驾驶贵E籍小型普通客车从册亨县城经望安高速公路返回丫他老家,当车辆行至河边隧道内时,突然觉得车辆无力,换档时发现车辆已经无法换档。杨某便将车辆停在隧道内准备报警。但由于隧道内没有手机信号,无法报警,杨某便将车辆熄火。因隧道内很冷,杨某就一直坐在车上干着急。直到民警出现在他面前,他都没有想起开启车辆危险报警警示灯和在后方来车方向摆放警示标志。民警询问他为何不做好警示和安全防护,他竟说“我以为隧道内有点灯光,只要我的车辆靠边,其他车会避让的,坐在车上暖和些”。
由于隧道内照明不好,而后方驶来的车辆车速较快,偶有车辆临近故障车辆,才紧急刹车、变道,十分危险。如继续在隧道内的行车道上等待救援拖车,多等一分钟就多一份危险,民警当即决定先将该车推移至前方大约150米处的紧急停车带内再等待拖车。由于该路段呈向上的缓坡,加上车上满载货物,民警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推车,三人缓慢地将该车向前推移。经过十多分钟的努力,终于将该车推移至紧急停车带内,消除了隐患。
在等待救援过程中,民警向杨某讲解了高速公路的通行规定并告知他,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面临驾驶证记3分并处罚款的处罚。杨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在隧道内停车并没有开启危险警示报警灯和做好安全防护的措施危险性,幸好没有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表示等救援结束后将主动到高速交警中队接受处罚。
(杨昌尚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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