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男子“不知悔改” 出狱3天再次盗窃被捕
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某。
经查,2016年7月20日08时许,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窜至望谟县石屯镇拉袍村秘密窃取他人价值3000余元长铃牌摩托车一辆。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2016年1月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7月17日刑满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传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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