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男子深夜喧哗不听劝 反将人殴打致重伤被公诉
亮点黔西南讯 面对生活中的琐事,有的人往往会一时冲动,处理不当,从而酿成大祸。近日,望谟县检察院依法审查一起因琐事争执从而发展到涉嫌犯罪的案件。
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5月11日1时许,被告人龙某某、邓某某、游某某深夜因酒后路过被害人贝某某住宿的宾馆时大声讲话扰人休息,被贝某某劝止,从而发生争执。后龙某某、邓某某、游某某强行进入到贝某某住宿的房间,邓某某用手殴打贝某某的脸部,游某某持随身携带的匕首对贝某某进行威胁,龙某某用木棒打了贝某某腰部一棒,造成贝某某脾脏破裂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望谟县检察院以三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胡小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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