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女商贩滥伐林木被刑拘
亮点黔西南讯 4月10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三起滥伐林木系列案件,多年经营木材的女商贩叶某香被刑事拘留。
叶某香系望谟县新屯街道里牛村里亮组农妇,14年前到望谟县城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生意,经常到林区购买林木,雇请工人进行采伐,运到自己的木材加工场所加工后出售。2014年8月,望谟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林业局林业执法大队移送案件称:叶某香运输的木材来源不明,数量较大,涉嫌滥伐林木犯罪,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案件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慎密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叶某香为逃避法律的打击,多次制造障碍,给案件的办理增加了难度。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克服困难,在办理移送个案的同时,继续对叶某香的其他案件进行深挖。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14年8月20日,犯罪嫌疑人叶某香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到乐元镇林怀村砍伐林木。同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叶顺香又分别与平洞街道者康四组的杨某某、石屯镇打狼村的吴某某、韦某某等户购买枫香树,同样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民工砍伐后加工出售。经林业技术人员实地检尺计算,叶某某共滥伐林木活立木蓄积33.4932立方米,其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4月10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叶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现羁押于黔西南州女子看守所。
目前,此系列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潘立美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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