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多部门联合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行动获群众点赞
5月27日,望谟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对县城及周边餐馆、酒楼、农家乐和疑似野生动物买卖场所进行清查,受到群众的赞扬。
根据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黔西南州林业局、黔西南州环保局、黔西南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及5月25日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组织召开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调度会议精神,为保护好全县野生动物资源,5月27日,望谟县再次组织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联合执法,集中精干力量,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威胁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
为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望谟县森林公安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并分别向县政府办、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林业局等单位领导进行了汇报,形成了一致意见。5月27日上午9时,望谟县组织各参战单位人员召开了专题部署会议,迅速对县城及周边餐馆、酒楼、农家乐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非法收购、出售、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行为依法查处。在对原被处罚的望谟县管黎农家乐及张某秀收购野生动物窝点时,两位经营者均表示,望谟县经常性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现已不敢再收购、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在平洞布依农家乐、食尚主义、与食俱进等20余家农家乐和餐馆内,经营者均表示,望谟县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已形成常态化,自从去年捣毁两个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窝点后,知道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都已经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合法经营,不再对经营野生动物感兴趣。
此次行动,望谟县共出动人员48人,出动车辆12台,清查餐馆、酒楼、农家乐39家,清查涉嫌野生动物收购场所2个,签定野生动物保护承诺书39份,发放、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告知书100份。收缴野鸡死体2只,野鸡活体1只,松鼠死体2只,黄麂不完整死体15斤,野猪不完整死体0.9斤,野生鸟死体1只,受理野生动物行政案件3起,行政处罚3人。3名受处罚人员陈某康、王某庆等均对处罚决定乐于接受。“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此次行动部门联合,声势浩大,群众纷纷为此次行动点赞并希望加大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和打击力度,进一步教育和震慑群众不再食用野生动物,没有利益的驱使,就不会出现非法收购、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发生。
(潘立美)
责编:许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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