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狗肉粉店老板非法添加罂粟粉被批准逮捕
近年来,贵州省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望谟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近日,望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院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后望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陆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犯罪嫌疑人陆某某在望谟县城经营一家狗肉粉店,其为了让狗肉汤更加鲜美,增加狗肉粉的销量,在其熬制狗肉汤的过程中非法添加罂粟粉并销售给顾客食用,经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进行检验,陆某某熬制并销售的狗肉粉汤内检测出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蒂巴因。
犯罪嫌疑人陆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罔顾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在食品中添加对人体有毒、有害物质并销售,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何坤成)
责任编辑:宋再鑫 卢生龙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