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男子违法不悔改 二次饮酒驾驶肇事被行拘
近日,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出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中,查获一名时隔半月再次饮酒驾驶违法并肇事男子。目前,该男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和罚款处理。
当天深夜,该男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望谟县城环城路往老油库方向行驶。凌晨4时许,车行驶至环城路接近天马大道交叉路口20米处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小型汽车发生刮擦道路交通事故。接到警情的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神情可疑,便及时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酒精含量结果为5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经对其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男子于半月前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被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并暂扣驾驶证。该男子一次饮酒驾驶违法不思悔改,于法不顾,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并肇事。该男子对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望谟县公安机关对该男子进行15日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并罚款2160元处理。目前,交通事故正在处理中。
(孟仕华)
责编:林晓静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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