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辛苦费”,望谟两名基层干部被查处!
“10年过去了,没想到这钱还能要回来……”不久前,望谟县乐元镇纪委将追讨回的8000元违纪款返还给乐元镇纳新村村民时,岑某某等4人感激不已。
2019年3月,接到县委巡察组反馈纳新村村干部收取“辛苦费”的问题线索后,乐元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但因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长期外出务工,调查被迫中止。2020年2月,恢复审查调查工作后,经过多方调查取证,事实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经调查核实,2010年,纳新村坝埔组岑某某等4户群众每户领取到倒房重建补助25000元。对于这笔补助资金,纳新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勇、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某祥以申报补助工作辛苦为由,向4户群众每户收取“辛苦费”2000元,每人各得4000元。
2020年5月,陈某勇、王某祥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退还群众。(望谟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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