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悔莫及!司机驾驶期间使用手机被罚 记分周期累积记分13分
在驾驶机动车时,是不能使用手持电话的,因为在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持电话会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从而极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望谟县就有那么一名网约车司机,因在驾车过程中使用了手持电话被望谟交警依法处罚,不巧的是,司机的驾驶证只剩1分。
9月16日上午,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工作实际到各个客运企业进行临时检查,就在民警检查某网约车企业车辆监控后台时发现,一名驾驶员在驾车的过程中左手使用手机,而且头也不时盯着手机看,民警立即通知驾驶员配合进一步调查。
“当时我忘记连蓝牙,有人打电话给我……”。原来,驾驶员在当天上午9时许,从团结路方向向二环路行驶,车上未拉载乘客,当行驶至第六小学路段时,驾驶员的手机响了,驾驶员便左手持用手机查看,当时车辆还在行驶当中。经调查还发现,驾驶员的驾驶证也只剩1分。
最终,驾驶员由于实施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望谟交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驾驶员一次记2分,罚款50元的处罚,但驾驶员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已经达到了十二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扣留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并通知驾驶员及时到交警大队参加“满分教育”学习。
望谟公安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当全神贯注,禁止做出与驾驶无关的行为,将注意力集中在驾驶上,若要接听或使用手机,可先将车辆安全靠边停稳后使用,这样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陈建安)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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