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一小男孩欲跳河轻生 民警及时救回
11月3日晚,望谟县公安局王母派出所民警、特(巡)警队员、消防队队员在县宁波桥成功救援一名欲跳河轻生小男孩。
当日20时,县公安局接到群众110报警称,在望谟县王母街道宁波桥有人要跳河轻生,请及时救援。接到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指派王母派出所、特(巡)警大队巡逻小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特(巡)警队员及消防队队员立即开展施救,及时疏散周围群众,安抚小男孩情绪,分散注意力,并寻找机会将小男孩救下。经了解,小男孩居住在县救助站,父亲在服刑,母亲常年在外务工对其不管不顾,因长期缺少家人关爱,缺失亲情的温暖,一时想不通,才会选择轻生。
经民警对小男孩开展心理疏导后,其保证以后不会做傻事,好好认真读书学习;待小男孩情绪稳定后,民警将其送回望谟县救助站。
(韦祎 张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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