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出台七项措施惠及计生“两户”
为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兴仁县在现有优惠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七项措施惠及计生“两户”。
兴仁县作为“第二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州)”黔西南州的先行试点县,该县在现有优惠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新举措,出台了七条措施:一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基本生活补助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次月起,农村二女户从落实绝育手术次月起,按每户每月350元补助基本生活费,直至享受国家奖励扶助、新农保和县级计生养老保障为止。二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基本免费医疗制度。对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家庭就医实行基本免费医疗,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自付部分,由合管中心(乡级合管站)先行报销,其报销的自付部分县人口计生局从县基本免费医疗基金专户划拨到合管中心。在县外就医的,除按新农合规定比例报销外,符合新农合报销范围的自付部分,由县人口计生局免费医疗基金专户给予报销。三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就学优惠制度。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在学前教育阶段,每学年补助900元;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补助住宿费400元;并按兴仁县贫困生标准给予补助生活费,在县外就读的,按本县同类标准补助生活费。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在兴仁县公办学校高中(职中)就读的,免交全部学杂费,并按贫困生最高标准给予补助生活费。在县外就读的,按本县同类标准补助学杂费、生活费。本县户籍农村计生“两户”子女考入大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考取一类本科奖励10000元,二类本科奖励6000元,三类本科奖励3000元,大专奖励1000元(考取职业技术院校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大学就读期间每月给予300元生活补助。四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落实节育措施一次性奖励制度。对农村主动落实节育措施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属放弃政策内生育二孩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农村二女户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五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住房优惠政策制度。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愿意转为非农业户口进城居住的,按城镇低收入家庭同等享受廉租房优惠政策,原在农村享受优惠政策不变。六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就业。七是建立农村计生“两户”诚信贷款制度。对本县户籍遵纪守法的农村计生“两户”,可在户籍地农村信用合作社优先办理诚信贷款。
据了解,自6月13日推行农村“计生两户”七项优惠制度以来,计生工作进一步获得突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数量大幅度提高,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40户办理了农村独生子女户,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36户;农村双女户主动落实节育手术的8户。据测算兴仁县每年至少要少生450人。(刘明霞 罗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