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2〕335号)安排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规定,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州庆、“六月六”、“八月八”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州庆:5月2日至3日放假,共2天。
六、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七、“六月六”:7月12日(星期五,农历六月初五)放假,共1天。
八、“八月八”:9月12日(星期四,农历八月初八)放假,共1天。
九、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十、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