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兴仁市公安局获悉, 6月10日,巴铃派出所民警利用“天网”监控及时为群众找回10000元遗失款,获群众好评。
6月7日8时许,家住兴仁市巴铃镇达寨村的村民刘某某到巴铃派出所报警称:其在巴铃镇邮政银行门口将10000万元现金放置在裤兜内,然后独自一人骑着摩托车准备到巴铃镇圆通快递网点邮寄货物,到达巴铃镇圆通快递网点时发现自己放置在裤兜内的1万元现金不慎遗失了,返回寻找时现金已经不见,立即请求派出所帮忙查找。
巴铃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经现场询问无果,看着报警人心急如焚,毕竟10000元对于农村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民警一边安慰报警人,一边安排人员立即兵分两路进行追踪。一路沿路查找,一路勘查银行到巴铃镇圆通快递网点周边的监控视频及调取沿途天网监控画面,因6月7日当天是巴铃镇赶集日,街上车流量大,摆摊设点的雨棚增多,人员流动性大,给侦查工作带来诸多不便。经过民警数小时的对刘某某当日从银行到巴铃圆通快递站之间的视频探头排查分析,最终确定拾走刘某某遗失现金的是一名5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
民警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认真仔细排查,对监控视频画面反复观察辨认,以及向周边群众走访询问,最终辨认出拾走刘某某现金的是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新房子村的村民费某某。获悉该情况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到费某某家中,向她说明情况,通过给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了大量思想工作,费某某承认6月7日当天在巴铃镇邮政银行旁边拾走了10000元现金,并将钱如数交到了派出所。随即民警通知刘某某前来巴铃派出所领取。
2019年6月10日下午13时40分许,刘某某拿着失而复得的10000元现金时,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声称“根本没想到遗失的现金能够找回,太感谢警察同志了,有人民警察为我们保驾护航,让我们老百姓确确实实有了安全感。”
巴铃派出所一心为民的举动,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切实提高了巴铃辖区老百姓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岑昌菊 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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