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在兴仁市城北街道办石灰窑十字路口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驾驶员错把刹车当油门。
当天13时许,兴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屠某报警称:“在石灰窑十字路口发生路边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请交警大队出警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地上有许多车辆碎片,两车均受损严重。通过询问,民警了解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追尾车辆驾驶员屠某错把油门当刹车。经查,当日13时许,屠某驾驶车辆从污水处理厂往高速北站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到兴仁市城北街道办石灰窑十字路口时,撞上杨某停放的小轿车,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民警根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判定屠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一定要严格按照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时刻注意路面情况,跟车时要注意保持车距车速,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周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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