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公安局集中刑事拘留7名醉酒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
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严防涉酒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2月以来,兴仁市公安局组织交警、特(巡)警、派出所等警种,按照“多警种、常态化、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广宣传”要求,采取“不定点、不定时、设卡拦截+流动查缉”结合等方式,重拳出击,严查涉酒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5月11日兴仁市公安局对近期查获的部分醉酒驾驶的嫌疑人集中执行刑事拘留
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一律立案查办并执行刑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兴仁市公安局还将配合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案件实行快侦快办,以“严执法、零容忍”的态度,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请广大驾驶人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5月11日被执行刑事拘留人员:
梁某某,体内酒精含量:187.29mg/100ml;
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97.24mg/100ml;
彭某某,体内酒精含量:120.91mg/100ml;
朱某某,体内酒精含量:103.90mg/100ml;
田某某,体内酒精含量:89.34mg/100ml;
何某某,体内酒精含量:230.42mg/100ml;
常某某,体内酒精含量:92.85mg/100ml。
(贵州兴仁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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