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男子“无证+酒驾”被行拘
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查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兴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兴仁市公安局的部署,每日在辖区重要路段设置查缉点,开展酒驾醉驾、无证、超员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022年8月3日晚上23时11分许,一男子驾驶两轮摩托车临近查缉点时,为逃避检查弃车逃跑,在逃出约30米后被执勤民警追上抓获。
经查,该男子名叫方某某,其陈述因第二天要去外地,便跟几个朋友在城区虎场坝喝酒,喝酒后驾驶摩托车从虎场坝往广禾农贸市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体育南路时,看到前方有民警在查车,害怕自己无证和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便弃车逃跑,没跑出多远就被民警抓获。
经民警对方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方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方某某没有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记录,同时,方某某还存在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2年8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方某某被兴仁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5日和罚款1220元处罚。
兴仁公安交警提示:酒驾、无证驾驶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容易导致疲劳、降低车辆操作能力,产生视觉障碍、心态不稳、对路况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降低等。无证驾驶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请佩戴安全头盔,同时,如遇公安机关检查时,请积极主动配合,切勿驾驶车辆冲卡、闯关、弃车逃跑等。
来源:兴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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